1.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.依据
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(第五十四号);
2)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8号;
3)《河北省加快推进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》(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[2004]9 号)
4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》(河北省环保厅冀环防[2010]384 号)
5)《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》环发[2005]151号;
6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》环发[2008]60号。
3.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基础信息
公司名称:河北蓝天塑业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赵福安
地理位置:邢台市宁晋县河渠镇褚家庄村
3.2原料使用情况
企业主要产品:年产聚氯乙烯、聚丙烯管件1950吨,聚氯乙烯、聚丙烯、聚乙烯管材7500万米。
表1原料消耗情况一览表
序号 |
原料名称 |
年用量 |
单位 |
|
聚氯乙烯树脂 |
16050 |
t/a |
|
聚乙烯 |
1500 |
t/a |
|
聚丙烯 |
1725 |
t/a |
|
碳酸钙 |
12000 |
t/a |
|
钛白粉 |
2550 |
t/a |
|
油墨 |
0.75 |
t/a |
|
硬脂酸 |
80 |
t/a |
|
聚乙炳蜡 |
110 |
t/a |
|
氯化聚乙炳 |
120 |
t/a |
3.3污染物排放情况
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:颗粒物约0.187t/a,挥发性有机物约1.944t/a;
2020年危废产生量废活性炭约为0.5t/a,废墨盒46个。交由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。
本项目委托有资质单位按时开展例行监测工作,未出现过超标情况。
表2污染物排放情况
项目 |
污染物 |
标准值 |
标准来源 |
混料、破碎工序 |
颗粒物 |
15m高排气筒; 120mg/m3,3.5kg/h |
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|
1.0 |
|||
挤出、注塑、造粒、喷码工序 |
非甲烷总烃 |
15m高排气筒; 80mg/m3 去除效率≥90% |
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-2016)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 |
无组织 |
2.0 |
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-2016)表2、表3中污染物浓度限值,同时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-2019)标准要求 |
|
4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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